因為在護照申請過程中使用虛假的證明材料,使得被告人王某能夠輕而易舉的為他人辦理護照繼而出國勞務。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今年年近50歲的被告人王某曾經被公司派往越南從事勞務工作。等到工作結束回到家后,身邊的親戚朋友看到王某賺了大錢,紛紛找到被告人王某,請求王某為其辦理護照進行出國勞務。王某心想手中正好有公司遺留下來的文件,何不幫助他們一下。于是,王某為謀取利益,私自偽造了多枚出國勞務公司的印章,用以制作虛假的外派勞務人員招收備案表、外派勞務項目審查表等出國勞務申請材料。從201210月至20133月期間,被告人王某以人民幣1000元到人民幣1200元不等的價格,用虛假的出國勞務申請材料,在句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幫助劉某等31人申請辦理護照,從中謀取非法所得人民幣3萬多元。后被告人王某被警方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發后被告人王某在公安機關已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營利為目的,出售護照五份以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出售出入境證件罪,鑒于被告人王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于是一發判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