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案復活記
作者:梁永勝 發布時間:2013-11-08 瀏覽次數:385
“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千百年來,人們一直稱頌著這兩位剛正不阿的史官。客觀真實是檔案的靈魂,先人已作出楷模,后人則不斷發揚光大,我國的檔案工作在各行業中正發揮出巨大作用。在一起執行案件中,我更加倍感檔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它所起到的意想不到的作用,那還是十年前的一個秋天所發生的事……
十月的贛州,宛如一幅淡淡的水墨畫,呈現在人們眼前,清清的贛江水繞城北去,郁孤臺已不再那么凄涼,早已被綠樹所蔭蔽,成為人們休閑避暑的佳地。來自江蘇的法官卻無遐去欣賞這大自然所賜的美景,他們正為一起執行案件而焦慮不安,來贛州已三天,什么執行頭緒都沒有,心里比這天氣還燥熱。
這是一起購銷合同糾紛案,揚州某公司與贛州某貿易公司是長期的生意合作伙伴,不料,貿易公司與他人交易不慎被騙幾百萬元,一時無力償還揚州方的30多萬元貨款。案件雖然勝訴,但對方已人走樓空,只剩下幾間辦公室,連門衛也不知去向。第一次來執行,還是在當地法院協調下,由貿易公司開辦單位贛州某局墊付了兩萬元,本指望這事就此了結,想不到這次又來執行,當地法院也覺得為難,某局負責人連面都不見了,眼看這30多萬元的糧食款就要打水漂了。
大家正為這犯愁,不行還是去局里探個虛實吧。盡管某局回避,但從法律角度上講還是有責任,即使開辦投資資金到位,也應該負清理責任,況且貿易公司的一部分辦公用房被局里占用作會議室。硬著頭皮又一次來到了該局,說明來意后,該局是“八字胡吃炒米”—推得開開的。整個一上午沒有什么進展,我們只好亮出最后一張牌,查封貿易公司的財產,也包括局會議室,接待的同志稱作不了主,等匯報后再說。
下午接局電話,晚八時局長與我們面談。局長50多歲,看上去很老沉干練,晚上八時準時在會議室接待了我們。開始對我們欲查封會議室非常惱火,后又開始訴苦,局里為解決該公司下崗職工墊付的錢早已大于投資款,你們查封會議室也封不出錢,頂多我局長面子難看些。最后出于同情,法官千里迢迢來一趟也不容易,局里再湊3萬元,連同上次2萬元,5萬元一次性解決。從案件的執行情況來看,應該算是不錯了,被執行人的法人代表已下落不明,公司已倒閉,能拿一分算一分,但還是答復他回去再商量一下。
申請人像歇了氣的皮球在賓館里一言不發,一個勁兒在抽悶煙。他的心情我們也理解,實際上我們心里也不怎么好受,難道案件就此結束了?能不能還有其它生路。審理卷宗翻了一遍又一遍,心里總覺得不踏實,特別工商登記檔案的資料都是格式化,表面上看不出破綻,當時開辦單位用房產作為投資,房產有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反映不出來,看來明天還要去工商局查一下登記檔案。大家計議明天兵分兩路,一路去局里繼續談判,盡量再多一些。一路去工商局查檔案,一切等工商局查詢的結果再定。
好不容易盼到贛州市工商局上班,卻被告知因局里裝修,檔案暫時無法查,經過多次磨嘴,說明外地法院來一趟不容易才答應幫找找。檔案員在一大堆檔案中翻來翻去,我們自告奮勇的當搬運工,大家忙得汗流浹背,終于把檔案找到。大家把檔案從頭至尾一張張的審查,終于發現了端倪。雖然開辦單位出具了轉讓房產作為投資證明,可是沒有房產過戶的手續。又馬不停蹄地去贛州市房產局查詢房產檔案,發現不但沒有過戶,該局還把所有房產抵給了銀行。兩個檔案的材料充分證明開辦單位當時是虛假投資,立即打電話告知去局里談判的法官,重新談判。
在新的談判未果的情況下,果斷下達追加被執行人裁定,由該局在投資不到位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隨即去銀行凍結該局銀行存款30余萬元。這一下局里炸開了鍋,裁定書拒收,談話筆錄拒簽,一些不明真相的工作人員搶奪法官的照相機,抽出了膠卷,并揚言不解封不準離開一步。對峙約兩個小時,在法官反復的解釋下,在法律的震懾下,最后答應先讓法官離開第二天再談。我們考慮到明天他們不會罷休,連晚離開了贛州。
還沒有回到寶應,省高院的電話已到,原來該局通過江西省高院把狀告到了江蘇省高院,狀告寶應法院亂執行,隨意追加被執行人。趕快掉轉車頭赴省高院執行庭匯報。當省高院看到兩份原始檔案后,認為執行符合法律規定,隨即答復了江西省高院。
三天后,該局的負責同志帶著律師來寶應協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償還貨款,原告放棄利息,一場長達三年之久的死案畫上了句號。申請人送來了錦旗以示感謝,但我們告訴他,更應該感謝管理檔案工作的同志,若不是他們默默無聞的工作,我們法官有渾身解數也無回天之力,申請人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