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日上午,申請執行人伍某來到寶應法院,將一面“懲惡揚善執行神速 廉潔奉公真誠為民”錦旗送到執行局法官手中,感謝執行法官放棄周末休息傾力執行,幫助其拿到了賠償款。

 

2006年,伍某與朱某因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朱某對伍某進行賠償。因朱某遲遲未履行賠付義務,伍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朱某長年在外,下落不明,法院多次查詢也未能查找到朱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1025日,伍某向執行法官提供線索,朱某因其親屬辦喪事剛從外地趕回家中。執行法官迅速向分管院領導匯報了這一情況。在制定執行方案時,法官們充分考慮到農村的風俗習慣,決定在不影響朱某辦喪事的情況下采取執行。1027日清晨,執行干警放棄周末休息,將朱某帶至法院,從法律和人情的角度給朱某擺事實、講道理,告知其利害關系。迫于法律的威嚴,朱某當天一次性給付賠償款49000元。至此,伍某在法官的幫助下終于拿到了被拖欠長達8年之久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