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男子邢某在當地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大攬村里的維權事項,“上訪”、“舉報”等熱門的維權字眼構成其生活的全部。然而,這個頂著光環的“維權勇士”不過是個以敲詐勒索為生的“職業惡霸”,當地人談起邢某無不“消聲”。在長達七年的時間中,邢某多次非法敲詐勒索他人財物高達20萬元,另有一起敲詐未遂。日前,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案件,這個昔日的“勇士”成為了今日的“階下囚”。

 

早些年時,邳州男子邢某和村里大多數人一樣,是個靠著打點雜工、種點地為生的農民。然而,他并不安于這種在他看來極為枯燥乏味的生活,賺得錢也被很快地消耗一空。2006年,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受到同村的村民李某等三人的委托,以企業非法用地為由多次到市,省相關政府部門上訪舉報,并向村里提出為其解決上訪費用。為緩解壓力,企業被迫給了他一筆錢,收錢后的邢某消停下來。經過此事,邢某在村里名聲響亮起來,大家都知道村里有個“鬧得起來、能解決事”的人物,邢某也在利益和名聲雙雙收獲的同時,開辟一條屬于自己的“維權謀生路”。從2006年—2012年期間,邢某以非法占用土地、違規建房、不規范操作等看似“光明正大”的理由,假借維護社會公正權益的名義,采取向政府部門舉報他人違規行為的手段,先后敲詐政府、企業、個人錢款。一旦沒達到目標,邢某就不依不饒地持續舉報。一次次的討價還價,邢某的腰包鼓了起來,得到了金錢上的滿足,他也越來越不擇手段,成為村里誰也不敢招惹的人物。今年4月,邢某被刑事拘留;后公訴人以6項主要犯罪事實對邢某提起刑事訴訟;1030日,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邢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要挾的方法多次強行索要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為打擊犯罪犯罪,保護公私財物所有權和他人的人身權利,一審判決邢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處罰金六萬元,并對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