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交往1個月就鬧分手 男子報復女友入室行竊
作者:妍軒 發布時間:2013-11-05 瀏覽次數:418
據統計,目前全國微信用戶已突破3億,“微信”這款交友軟件已漸漸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與此同時,因微信交友不慎而引發的犯罪案件也正逐漸增多。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與微信有關的盜竊案件。
2013年4月底,被告人張某從黑龍江老家來到無錫打工。不久后,曾在部隊服役的楊某就在無錫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雖然月薪不高,但是勉強也能維持自己的生活開支。
今年5月的一天,正值楊某在崗值班,無聊之余,他拿起了手機,玩起了微信。想起自己目前還是單身,楊某就想用通過微信找一個女友。幾天后,通過微信平臺,他認識了一個網名為“小痞子”的女子。
該女子不是別人,正是本案的受害者楊某。
楊某今年28歲,老家在安徽,也是只身一人在無錫打工。在一番閑談之后,兩人互生好感,雖然張某小楊某3歲,但見面后,倆人都覺對方頗有眼緣,便確立起了男友朋友的關系。
此后,張某就三天兩頭到楊某租住的房子與其約會,并在楊某同意的情況下,到路邊小攤配了一把楊某房門上的鑰匙。6月15日晚上9點,張某又一次來到楊某家中,而這一次,兩人卻因為一點小事而發生了爭吵。張某一氣之下,便獨自離開了。
當天晚上,楊某便發信息給張某,告訴張某雙方的脾氣不合,還是早點分手算了。
收到信息后,張某越想越生氣,產生了欲要報復楊某的想法。
第二天晚上,張某偷偷的來到楊某租住的地方,潛藏在其家中。晚上10點左右,楊某下班回家后,和往常一樣準備洗澡睡覺。但是,當其洗好澡后,卻發現自己包里的幾百元現金和一只三星手機竟然“不翼而飛”了。
楊某當即想到,肯定是張某將其財物竊走了,于是便與張某取得了聯系。未料,張某卻對此事抵死不認。無奈之下,楊某選擇了報警,張某不久后即被警方抓獲。
最終,無錫市濱湖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