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哲和姜妍,郎才女貌,本是大學里人人艷羨的恩愛戀人,只因感情糾葛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便利刃相向,致使女方頸部多處割傷,傷口加起來達18.9cm長,導致頸部多處動靜脈斷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構成重傷。案發后李宇哲被學校開除學籍。

 

海陵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宇哲犯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禁止被告人李宇哲在三年內接觸被害人姜妍。

 

審判席前的李宇哲, 高大帥氣,大二時與姜妍一見鐘情并確立戀愛關系,戀愛中李宇哲對姜妍一直呵護有加,平時只要姜妍一個電話,李宇哲再忙也會立即趕去陪伴左右,雖然兩人有時也會爭吵,但總體還算十分恩愛。可就在寒假前夕,兩人為一件小事爭吵不已,互不相理,放假回家后姜妍覺得兩人性格不合,遂短信提出分手,李宇哲看到短信后多次給姜妍打電話希望能挽回愛人的心,但姜妍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失落的李宇哲便提前返回學校,算好姜妍回校的時間和車次,打算利用接站的時機勸說心愛的人回心轉意。中午12時許,姜妍到達泰州客運西站,李宇哲要求姜妍隨他去個地方,姜妍拒絕,二人再次發生口角,沖動的李宇哲遂取出一把水果刀對姜妍進行威脅,在相互拉扯中失去理智的李宇哲揮舞著刀具將姜妍頸部多處劃傷,最長的一條劃痕達7.6cm長,直到聽到有人報警才得以住手,被害人姜妍忍著劇痛乘機爬上一輛電動三輪車,一上車便因失血過多導致意識模糊,昏迷過去,此時的李宇哲才恍然清醒,因為恐懼所以趕緊將姜妍送往醫院,后在醫院被公安民警抓獲。

 

庭審中李宇哲對自己的行為自責不已,稱自己很愛姜妍,拿刀出來本只想嚇唬嚇唬她,讓姜妍跟他走,卻沒想一時的沖動給深愛的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不但毀了自己的前途,也給兩人的感情制造了不可愈合的裂痕。

 

愛情使人幸福,令人向往,可處理不當也會成為傷人的“利劍”。真正的愛情,需要兩情相悅,不是單相思,更不是占有,而應該是在能愛的時候,好好珍惜,在無法愛的時候,適時放手,只要讓對方感到幸福,這何嘗不是一種真愛呢!(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