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陰法院對一起在執行過程中阻撓拍賣的二行為人分別處以罰款5萬元、拘留15日的處罰。

 

今年4月,江陰法院受理了涉某紡織公司的執行案件7件,涉案金額達3700余萬元。執行中,該院依法對該公司的廠房、機器設備等財產進行了查封。經過評估,公司財產價值約1400萬元。可拍賣過程中,竟然兩次意外流拍,第三次終于以1000余萬元的價格拍賣成功。可就在拍賣成交的次日,該公司所在的村民卻在公司門口堆了兩大車土,意圖阻止買受人生產經營。江陰法院執行法官獲悉后,立即趕往現場,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指揮人員將泥土清理,保障買受人正常經營,并將帶頭的黃某、黃某某帶回法院調查。

 

經調查核實,在公司財產拍賣過程中,該公司所在村的村聯隊長黃某、村民黃某某等人企圖以更低的成交價格取得該紡織公司的所有權,便在公司拍賣時組織部分村民多次前往拍賣現場圍觀,并散布不利于拍賣成交的言論,導致兩次流拍,嚴重影響了財產變現和案件執行。在拍賣成功后,黃某等人仍惡意阻撓,在公司門口堆放泥土,影響買受人正常經營。因黃某對阻礙拍賣行為起到組織策劃的作用、黃某某實施了堆放泥土的行為,嚴重妨害了法院的執行工作,江陰法院依法對黃某處以罰款5萬元,對黃某某拘留1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