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42歲的王海強,在太倉開了一家賓館,攢下了十幾萬的積蓄,兒子聰明伶俐、成績優(yōu)異,老婆溫柔賢淑,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200812月的一天,王海強因需要調換零錢,就到附近的一體育彩票店光顧了一圈。豈料,買了10塊錢的刮刮樂刮開后竟然中了100塊。嘗到了甜頭的他,不時就過來試試“運氣”。四年來如一日,王海強堅持光顧彩票店,偶爾也會有幾次中千元獎金的機會,但他把開店的時間和金錢大都投入到買彩票上了,幾年下來,他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還向朋友借了幾萬元的債務,后來老婆與他離了婚,他經營的賓館也關了門。

 

聽著其他幸運彩民頻中大獎的喜訊,不甘心自己買彩票的錢一直打水漂,于是便開始琢磨起發(fā)財?shù)耐崮铑^。他首先想到的老彩迷劉正風,想從劉正風那里取得點“經驗”、“發(fā)財門路”,畢竟劉正風投資彩票的資歷比他還要老,并且是期期不漏,更有甚者,時常吃住在彩票店進行研究。劉正風告訴他,可以通過“科技手段”將彩票號碼進行重組,并進行兌獎。

 

經過共同策劃后,20121116日,王海強、劉正風開車來到太倉鄉(xiāng)下的一彩票店,買了100元的刮刮樂,順帶在店門口也撿了幾張廢棄的彩票。回到車上之后,王海強用事先準備好的剃須刀刀片、膠水、高溫熨燙設備等,偽造中獎號碼彩票。劉正風手持假彩票去店里兌獎。很快,第一筆假中獎彩票兌得的1000元到手了,二人十分歡喜,覺得這是個來錢的好辦法。王海強心里嘀咕著:“通過這種手段,很快就可以把打水漂的錢撈回來,并且想中什么獎就中什么獎,相當有成就感……”。就這樣,他二人先后在不同的彩票店共“中獎”40000余元。

 

最后一次,王海強在兌付3000元獎金時,被一位細心的彩票店老板發(fā)現(xiàn)端倪,中間有一個中獎數(shù)字的邊緣厚度有問題,經仔細觀察,有夾層……店主當場報警,趕來的民警將二人抓獲歸案。201336日,兩被告人均被太倉法院以詐騙罪定罪量刑。

 

【法官提醒】國家發(fā)行彩票的主要目的是籌措社會公益資金,發(fā)展社會公益事業(yè),每位彩民在買彩票的同時,也是為我國的公益事業(yè)貢獻力量,因此,希望彩民要擺正心態(tài),理性對待。彩票中獎的幾率不會因為倍投而增加,切莫因此而斷送自己的幸福。另外,彩票店主們在兌付獎金時一定要當場仔細校對,尤其要注意彩票保安區(qū)的號碼和彩票背面的印制編碼,在盡量查清彩票來源,確認彩票無誤后方可兌付,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