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淪為流浪漢 順手牽“車”被處刑
作者:龍漢青 徐潔 發(fā)布時間:2013-11-01 瀏覽次數(shù):439
2005年,年滿60周歲的吳某從如皋市青少年宮退休,本應(yīng)是安享晚年,在家含飴弄孫的年齡,然而退休之后的第三年,吳某就因盜竊被如皋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從2008年至今,吳某因盜竊共被行政拘留4次、勞動教養(yǎng)1次、判處刑罰1次。因涉嫌盜竊罪,2013年7月4日,吳某被如皋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變更為取保候?qū)彙H欢驮趨悄橙”:驅(qū)徶螅职l(fā)現(xiàn)其盜竊3次。經(jīng)如皋市人民法院決定,2013年10月25日如皋市公安局對吳某執(zhí)行逮捕。
“2013年7月的一天凌晨,我睡在如皋市如城鎮(zhèn)西北角中國銀行取款機那,半夜兩三點醒來,就在外面隨便轉(zhuǎn)了轉(zhuǎn),看到銀行門口有輛電動自行車,我就偷偷騎走了。后來警察找到我,說根據(jù)監(jiān)控錄像,看到我偷了自行車。”……法庭上,吳某向法官一一陳述自己盜竊的經(jīng)過。
據(jù)知曉案情的一位證人講述,吳某是個流浪漢,一瘸一拐的他在外面撿些破爛,看到有人的車沒上鎖,就順手“牽”走了。有一次又“順便”牽走了停在路旁的一輛人力三輪車,把三輪車賣到廢品收購站,收購站的人發(fā)現(xiàn)車?yán)镞€有皮夾子、電機等物,懷疑該車系偷盜而來,就報了警。
吳某聲稱自己兒子、兒媳都在上海工作,自己把房子賣了讓兒子在上海買房,但兒子現(xiàn)在不管自己,自己也只好在外面流浪。抱著僥幸的心理,覺得小偷小摸也沒什么,所以看見別人停在路邊的自行車、三輪車,總?cè)滩蛔№槺?ldquo;牽走”,其實自己獲利也不大,有一次把一輛偷來的自行車14元就賣了。
雖然每次盜竊數(shù)額不大,但吳某多次盜竊累計的數(shù)額已達到了處以刑罰的標(biāo)準(zhǔn)。2013年10月25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對吳某作出了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我今后不會再偷了,我會痛改前非”。法庭上,接到判決書的吳某一臉莊重地向法官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