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拒交物業費被訴 法官連夜上門走訪
作者:柳杰 發布時間:2013-10-30 瀏覽次數:398
因業主拖欠物業費長達一年多時間,物業公司將6戶業主告上法庭。宜興法院和橋法庭立案受理后,承辦法官連夜上門逐戶進行走訪并最終成功化解了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宜興市高塍鎮某小區是一個物業管理較為成熟的小區。法官通過實地走訪,發現該小區各種配套設施較完備,物業公司操作較規范,服務也較到位。為什么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原因主要還是在于房子本身。據住戶反映,該小區房屋自一年前就連續出現漏水等問題,且涉及房屋較多。“下雨就漏,嚴重影響我們正常的生活。”“這些問題我們曾經多次提出來,但沒能得到很好解決。” 部分業主表示,他們之所以不交物業費,就是希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被告業主居住集中,且白天時間多數上班或外出辦事,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決定利用晚上時間上門走訪,深入了解案情,同時開展調解工作。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承辦法官做了耐心細致的解釋:小區的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也應該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物業費。業主所述的房屋漏水問題大部分是因為房屋在開發時所遺留的問題,主要責任并不在物業公司。法官同時建議,業主可以與物業公司和開發公司進行溝通協調共同解決問題,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2戶業主當場繳納了物業費,其余業主也表示將在與物業公司和開發公司溝通協商后,及時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