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友嫌他窮,訂婚當日落跑,陸某由此對女性產生了仇恨,竟溜到女浴室包廂放火。因犯放火罪,昨天,陸某被溧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3313日凌晨,陸某從溧陽某網吧出來,看到一群女人有說有笑地聊天,其中一個長得很像自己逃跑的女友。這勾起了他的傷心事——多年前,他與女友訂婚,就在訂婚當天,女友以他家太窮為由提出分手,之后杳無音訊。受此刺激,當晚,他強奸了陌生女子,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于2008年獲釋。之后,經常出入女浴室偷盜女性用品,偷完就扔掉。由于偷的都是些小東西,無人在意,所以一直逍遙法外。

 

回過神來,陸某已經來到一家浴室門口,這間浴室他曾光顧過,見吧臺無人,他拿鑰匙開門進入某包廂,看到包廂內都是女性衣物,在仇恨的沖動之下,用打火機點燃了房間的被子,并將女式內衣等物丟在被子上。幸運的是,浴室安裝了消防自動噴淋系統,火很快被滅掉。浴室老板報警后,陸某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