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們常會將車停在店家門口的路邊停車處,認為店家門口人流量大,相對比較安全,但其實白天是相對安全,到了凌晨,街邊無人看管的車輛很容易會被小偷盯上。葉某就看中了這點,將賊手伸向了凌晨還停在店家門口的轎車,兩個月內一人砸了11輛汽車的玻璃實施盜竊,真是瘋狂之極。近日,靖江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3月至5月間,被告人葉某先后11次凌晨在靖江市西郊公園北門停車場、驥江西路炫車洗車店前、西環非凡理發店前、樂天瑪特超市北側停車場等處,用磚頭砸汽車玻璃等手段,竊得嚴某等人停放的汽車內人民幣11840元及天之藍、伏特加等品牌酒3瓶,紅杉樹牌、中華牌香煙75包,物品價值人民幣4698元,被損毀汽車門、玻璃價值計人民幣4839元。

 

另查明,被告人葉某200512月因犯盜竊罪被靖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08828日刑滿釋放。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處罰。被告人葉某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葉某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故酌情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葉某當庭自愿認罪,故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廣大市民一定要加強防范意識,不要在車內放置財物,離開車輛時,要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尤其是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透過車窗玻璃能夠輕易看到的車座位上,以防“被賊惦記”,引來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