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一直被譽為天之驕子,然而近年來大學生犯罪的數量卻不斷攀升。近日,武進法院審結了一起大學生持刀傷人的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李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賠償被害人八萬余元。

 

90后的李海出生于吉林省敦化市,系常州某職業技術學院在讀大學生。20121月的一天晚上,李海與同學在回校的路上開玩笑說了一句臟話,卻被路旁的一伙社會人員誤會并發生揪打。在揪打中過程中,李海沖動之下從口袋中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了那伙社會人員。誰知卻誤將路過的同校體育系學生劉某右側胸部捅傷,還將劉某的朋友南京工業大學學生柯某右側臉部劃傷。當發現對方出了血,李海這才反應過來是自己持刀傷了人,急忙將兩名傷者送到了附近的醫院救治并撥打了電話報警。后經常州市武進區公安局法醫鑒定,兩名被害人之傷已構成輕傷。

 

千里之外的李某父母在得知兒子在學校闖下大禍,可能面臨著牢獄之災時心急如焚,幾次往返于吉林與常州之間,與被害人協調兒子的賠償問題。然而禍不單行,李海的父親又因車禍被撞傷,這對一個普通農民家庭來說可謂是雪上加霜。為了籌錢,李家將房子賣掉了,李海也暫緩學業外出打工,本來幸福的一家就因李海的一時沖動而背負了精神和物質上的“枷鎖”。經過一年多的調解,被害人終于做出讓步,武進法院于近日判處李海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賠償兩名被害人八萬余元

 

法官說法:面對“高層次、高素質、高智商”的大學生,如何有效預防和減少犯罪一直是一個引人關注的話題。大學生不但要提高法制觀念,知法、學法、懂法、守法,更應在平時的學習生活中學會三思后行,遇事不沖動、不莽撞,應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后果,避免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必要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