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蟬聯省委、省政府表彰“省文明單位標兵”稱號
作者:劉江洲 發布時間:2013-10-30 瀏覽次數:495
近日,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法院文明創建工作又傳喜訊。該院被江蘇省委、省政府表彰為2010—2012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標兵”。這是該院繼上一屆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省文明單位標兵”后,再獲此項殊榮,成功蟬聯“省文明單位標兵”稱號。
多年來,該院在歷屆黨組共同努力下,突出法院工作特色、拓寬文明創建載體、搭建文明創建平臺、全面加強文明建設,從1995年首次創成“省文明單位”以來,已連續15年保持這一殊榮;期間,兩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江蘇省文明單位標兵”。從2011年開始,市中院把爭創“全國文明單位”列為該院創先爭優的重點項目,為了進一步推動文明創建工作再上臺階,該院提出今后的創建目標是:再創“省文明單位標兵”,爭創“全國文明單位”。
院黨組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建設,把精神文明建設作為統領法院整體工作的主線,貫穿于審判、執行各個環節,把“再創省文明單位標兵、爭創全國文明單位”作為創建總目標,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正確定位、科學規劃。認真研究創建形勢,專門召開全院文明創建動員大會和文明創建工作推進會,集全院之智、舉全院之力,發動全體干警全力以赴投身文明創建。健全組織、明確責任。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常設“文明創建辦公室”,層層簽定目標責任狀,形成“全員參與、全院創建”的創建格局。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將文明創建工作納入年度科學發展目標考核,院文明辦、督查組定期對文明創建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該院是此次表彰全市5家省級文明標兵中唯一的區屬機關,也是目前全省法院系統中唯一的一家。有了三次榮獲“省文明單位標兵的”成績,必將為明年該院爭創“全國文明單位”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