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不成盜竊同伙 潛逃5年難逃刑罰
作者:華茜 欽駿 發布時間:2013-10-29 瀏覽次數:376
2012年7月18日,正在廠里上班的胡某被突然出現的民警嚇了一跳,并極力否認最近有過不法行為。但看到和民警一同前來的周某時,胡某無法再抵賴當年犯下的罪行。
2007年,胡某和周某一起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經常因為工作辛苦和收入不高在一起發牢騷。一天晚飯過后,兩人又坐在一起聊天,周某突然提出:“過幾天要回老家了,有什么辦法能快點搞到錢呢?”“那只有去搶了。”胡某順口接了上去。“找個火車站附近偏僻的巷子,搶單獨行走的路人,搶到錢我們就直接坐車回家。”“身上帶把刀,要是不肯把錢交出來就嚇唬嚇唬他。”兩人越聊越覺得這個計劃可行,決定依計實施。
第二天晚上,胡某和周某來到火車站附近,在小超市買了把水果刀放在身上,伺機實施搶劫。然而,兩人晃了幾圈后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下手對象,看著偶爾來往的出租車,周某又生一計,把目標瞄準了女司機單獨駕駛的出租車,打算將車騙到偏僻的地方后搶錢。攔下一輛出租車后,胡某讓女司機往城郊方向開去。但兩人可疑的神態引起了女司機的懷疑,直接把車開到了查報站。兩人見勢不妙,把刀扔在車里,對搶劫計劃矢口否認。由于證據不足,車站派出所審查了一夜后,將兩人釋放。
從派出所出來,兩個人卻各懷心事。周某打算找機會再干一票,胡某想盡快回老家。身無分文的胡某無意中看見周某身上揣著幾千元現金,鬼使神差地盯上了周某。兩人到小旅館住下后,趁著周某午睡,胡某將周某衣服口袋里的2300元現金掏出來,立刻跑回了老家,從此切斷與周某的聯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周某發現自己被盜后,立刻到派出所報警,但是在詢問過程中,露出了準備實施搶劫的馬腳,周某被逮捕,為此坐了幾年牢。出獄后,周某始終無法原諒胡某的所作所為,便通過同鄉設法打聽到了胡某的工作單位。
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伙同他人預謀采用暴力等手段劫取公民財物,并為此準備工具,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著手實施犯罪,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屬共同犯罪,且屬犯罪預備;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