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出來的“艷遇”
作者:吳崎嘉 林琳 發布時間:2013-10-28 瀏覽次數:555
“時下微信的運用范圍越來越廣,隨之利用微信實施犯罪的案件也越來越多,本案就是被害人相信微信“艷遇”而被人詐騙典型案例,這也提醒廣大用戶們在使用微信時要提高警惕,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承辦該案的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搖一搖”手機屏幕上出現一個自稱叫娜娜的年輕漂亮的陌生女子要求加為好友,李強查看娜娜的備注,內容顯示介紹小姐。三十不到的李強獨自一人在無錫做建材生意,2013年初迷上了微信,總愛通過“搖一搖”功能來認識些朋友。這天,他“搖”到了“娜娜”頓時來了興致,立刻撥打了微信備注中的手機號,接聽電話的女子問他要什么服務。待李強選了按摩后,該女子讓他先打100元錢過去,并用短信發送了一個銀行賬號給他。
李強立刻給對方打了錢,隨后該女子提出要他再匯3000元錢作為保證金,保證小姐的生命安全,等小姐服務結束后退還欠款;李強剛匯出那筆錢,又收到該女子要求匯10000元作為誠意金,說收到款后馬上可以上門服務。
可李強一時拿不出這筆錢當晚也就沒有服務成功。一夜輾轉反側,沒能讓李強冷靜下來,一早他再次試著撥打這個號碼,令他興奮的是不僅暢通,而且如老朋友一般聊得很是投機,原來還想要求退錢,禁不住女子幾句話就信了:還沒服務,不能退錢,考慮到你這么誠心,服務肯定滿意。在李強答應后,卻讓其再交10000元錢,說為了怕被虐待。
一而再再而三,只聽樓梯響,不見人出現。李強雖想是否遇到詐騙,但又想對方有手機號,肯定是真有這回事,不怕被騙于是又打了10000元過去,但小姐還是沒有過來。
李強便電話聯系再次要求退錢,對方承諾匯錢湊滿20000元,不僅小姐過來服務還可開支票,后又提出開車送小姐過來的駕駛員也需要給保證金,要求湊滿30000后可以享受VIP服務。
想成好事的李強匯滿30000元錢后,再次撥打對方號碼,卻聯系不上了,這才恍然大悟,連忙報警。接到報案后,警方通過偵查,遠赴湖北天門,很快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劉靜,案件告破。日前,錫山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微信招嫖詐騙案,坐在被告席上的哪是什么美女“娜娜”而是一位女農民劉靜。
庭審現場,劉靜供述:2012年下半年,在朋友的鼓動下開始著手微信招嫖詐騙。他們先在網上買了一批微信號,然后再用一個叫軟件批量登陸微信,接著在這個軟件上設置一些個人基本信息,例如昵稱、漂亮女子的照片等。然后在軟件上設置城市地址坐標、自動搜索的范圍(一般設置成一公里、兩公里范圍內等)和性別為男性的微信用戶,這個軟件可以自動在設置的區域內加男性用戶為好友。
當對方通過驗證加他們為好友以后,這個軟件就會自動發送一張圖片,內容為我們是某某會所,提供小姐上門服務,各種小姐服務的價格和內容,并留下手機號碼,作為前臺號碼。等對方打錢過來后,他們就開始跟對方一步步設套:說按照規定要先打保證金、誠意金等,直至對方不再打錢。
被告人劉靜還交代,通過微信招嫖提供性服務,上當受騙的人很多,但有些人打了100元、200元錢后,被要求支付更多的錢時,或許就知道被騙就不打了,因為錢不多,所做之事也不光彩,往往選擇忍氣吞聲,而不去報警,這就使犯罪分子一直逍遙法外,屢次得手。
劉靜因犯詐騙罪,被錫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文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