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陵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名酒商標標識案。

 

高某曾是個拾荒者,因奇逢“貴人”,開始銷售假冒的名酒商標標識。據儀征市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9月,高某共賣出10萬余元的假商標。昨天,法庭并未對此案作出判決。

 

賣掉10萬余元假商標

 

高某今年30歲,江蘇淮安人。2006年,高某在揚州拾荒時,無意間遇到了溫州人饒某,他給高某指了一條“發財路”。原來,饒某專賣假冒注冊商標標識,他讓高某幫他銷售非法制造的“洋河”、“五糧液”等名牌白酒的商標。

 

2007年至20119月間,高某在儀征、淮安等地,先后多次向侯某、郭某等人銷售非法制造的“洋河”系列、“五糧液”等白酒品牌注冊商標標識,非法經營數額共計10萬余元。

 

貼個假商標,酒價翻百倍

 

休庭期間,記者見到了高某。據他介紹,他“代理”的假商標按套銷售,每套包括瓶蓋、拉環、掛件、防偽標識等。以洋河“天之藍”為例,高某的下線購買一套假商標,用在普通白酒上,每瓶酒的身價便從原來的四五塊錢飆漲至三四百元。而每件(6瓶)假“天之藍”標識僅2225元。

 

高某稱,每件假“海之藍”標識在1820元不等,每件假“五糧液”商標190200元不等,折算下來每瓶酒假商標僅幾元至幾十元。他的利潤是每件10%。他說,他原以為被抓到只會罰款,沒想到會這么嚴重。他希望還在做這一行的人,能吸取他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