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刃逆子被判無期
作者:劉偉煒 發布時間:2013-10-25 瀏覽次數:409
兒子除了有小偷小摸的壞習慣之外,還為了要錢花,經常打罵父母和弟弟,摔家里的東西更是常事。面對這個品行不端的兒子,暴怒的父親用消防斧砍死了他……近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年初的一天,張某的大兒子小張又為了向家里要錢和張某吵了起來,并且最后小張惡狠狠地威脅父親:“老東西,不給錢,過幾天就把你的雙腿卸了!”當時還在高郵某糧庫上班的張某聽了此話又氣又怕,心里開始冒出“與其等他殺我,不如我先殺他”的念頭。于是,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偷回單位的消防斧一把,并配了小張房間的鑰匙。同年5月27日上午8時許,張某乘大兒子熟睡之機,手持消防斧向小張頭部、面部猛砍數下,導致其當場斃命。
案發后,由于小張平日品行不端,警方剛開始把殺人嫌疑目標鎖定在其家庭以外的人身上,因此偵破工作一直沒有太大的進展。去年底,張某在高郵因偷盜價值1620元的電動自行車而被警方抓獲。在審訊期間,他終于交待了殺子罪行。
在審判中,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系家庭矛盾激化而引發的故意殺人,被害人小張有一定的過錯,加之張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認罪態度較好,還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依法從輕處罰。最后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