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審結一起盜竊同宿舍工友錢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失足少年小李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

 

2013年春節過后,小王千里迢迢從河南老家到句容市某公司打工,公司為員工統一辦理了工資發放卡,為方便員工銀行在廠區特意設置了ATM機。從小生活在農村的小王從沒進過銀行,更不會使用ATM機,于是他找到同宿舍老鄉小李,請他幫忙取款,并將自己的銀行卡密碼毫無保留地告訴小李。也許是農村人的質樸,讓他對周圍的人充滿信任,在取款后小王并沒有修改密碼,而是將銀行卡和廠區通行證隨意插在一起放在枕頭下,毫不避諱外人。做者無意,看者有心,這一切都被一旁的小李看在眼里,記在心里。20133月的一天,小李因無錢上網,在一番猶豫掙扎后終究禁不住誘惑,乘小王不備拿起其放在枕頭下的銀行卡到ATM機上取了現金2000元,又不動聲色地將銀行卡放回原位。半個月后,小李見小王絲毫沒有察覺,由最初的膽戰心驚變為暗自竊喜,膽量也越來越大,繼而又采取同樣手段兩次盜走小王銀行卡,先后取走現金2900元。直至一個多月后,小王因急需用錢又找其他工友幫其取錢時,才發現銀行卡被他人盜取了4900元現金,并報了警。公安機關經過偵查,發現小李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傳喚了小李,小李到案后知道事情已經敗露,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其家人的幫助下積極退賠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法院對小李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說法】小李利用他人的信任盜竊錢財固然可惡,但被害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責任。由于被害人過分依賴他人,缺乏最起碼的警惕性,才給他人以可乘之機。本案雖小,但卻給出門在外的打工族一些警示,凡事要依靠自己,不要過分依賴相信他人,更不要讓別有用心之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