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拿到駕證一個月的李芳(化名),偷開丈夫的出租車練手,卻誤把油門當剎車,致使行人李老伯夫婦一死一傷,事發后,李芳的丈夫欲替妻頂包。近日,惠山法院審理了該起交通肇事案,肇事者李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某日早上,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報案,聲稱自己駕駛的轎車撞到了行人,致二人受傷。報案者張強(化名)是一名有著十幾年駕齡的出租車司機,他向警方陳述,其駕駛汽車行至事發路口準備左轉彎時,因避讓其他車輛致使車輛失控沖向人行道,撞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對老夫妻。然而,警方在之后的調查中卻接到群眾舉報,稱事發時肇事車輛為一名女子駕駛。經過警方的再三詢問,張強才承認,自己是替妻子頂包的,事發時是妻子李芳駕駛的車輛,距李芳拿到駕駛證僅有一個月。

 

李芳在安徽老家考取了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后來到無錫,張強雖然自己開出租,但因為公司規定不允許其他人開車,加上李芳尚在實習期,他一直未同意妻子用自己的車練習。一天早上,李芳趁著早上丈夫還在睡覺,偷偷的從丈夫的口袋里拿走了車鑰匙,一個人就開車上路,雖然心里害怕,但一路平安無事讓李芳信心大增。次日一早,李芳又偷偷開車出門練習,開到事故路口時,準備踩剎車放慢速度左轉彎,卻一下子踩到了油門,車子一下子失控沖上了路邊的人行道,撞倒行人李老伯夫婦后,沖進綠化區撞到樹后才停下。

 

法官指出,道路交通法安全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營運客車。本案中的李芳對此并未加以重視,多次駕駛營運出租車輛,作為新駕駛員,在遇到突發緊急情況時不夠冷靜,操作處理不當。法官也提醒廣大新手駕駛員,定要時刻牢記并遵守交通法規,初次上路盡量多請老駕駛員陪駕練習,以此降低“新手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