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保安制服裝警察 采購公務用酒騙錢財
作者:許園園 周陳華 發布時間:2013-10-21 瀏覽次數:379
曾因詐騙獲刑的張某出獄后買來一身保安制服冒充警察,當從新交的女友那里得知其某親戚酒品滯銷時,張某便利用所謂公務采購的名義騙得價值三萬多元的高檔白酒。近日,東臺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原來,張某在2009年就因詐騙罪獲刑三年,出獄后他仍不思悔改,想方設法不勞而獲。于是,他買來了一身保安服裝,冒充警察,加之長相較好,很快在人介紹之下認識了女友劉某。張某的花銷也驟然加大。2013年2月的一天,當劉某向他訴說某親戚的白酒專賣店銷路不好時,他立即萌生了一條利用警察身份詐騙的歪招。
起初,他以單位公務招待為名購買了一箱天之藍的白酒,并于一周后結賬,繼而表示領導滿意,要建立長期供應關系,答應年底結賬。于是,從2013年3月往后的兩個月內,他大量“采購”了五糧液等高檔白酒,價值31600元。后由于假警察身份被女友家人識破,張某也順勢落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人民警察身份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予刑罰處罰,因其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認定其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