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協助同鄉強暴16歲女友
作者:曹味東 發布時間:2012-04-20 瀏覽次數:722
17歲的河南青年小康與另兩名同在靖江打工的同鄉合謀,以小康過生日為借口,將他年僅16歲的女友小劉騙至旅館內實施奸淫。4月19日靖江法院審結這起駭人聽聞的輪奸案,三名被告人犯強奸罪被判處6年9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的徒刑。
凌晨發生輪奸案
去年3月19日凌晨1時左右,在靖江市新港某旅館住宿的白先生,熟睡中被隔壁房間的說話聲吵醒,他仔細一聽,隔壁房間來了好幾個人有男有女,他們在房間內說話,聲音比較大,隔音效果又不好。他睡不著了,約半個小時后,隔壁房間傳來女孩的哭聲,剛開始聲音比較小,哭了三四分鐘后,聽到女孩在說什么他是你的兄弟,求他不要這么弄等求饒的話,說完這些話后,女孩的哭聲大了起來,大約有一分鐘后,又聽到房間里有男的在勸那個女孩不要哭喊,后來女孩哭的聲音斷斷續續,他感到是女孩被人將嘴捂住了。白先生感到不對勁,這個女孩應該是被強奸了,他趕緊起床到陽臺上撥打了110。靖江市新港派出所聞警而動,5分鐘后,公安干警趕到現場,將在實施強奸的小康、大康、小馬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在公安機關3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協助同鄉奸淫自己的女友
據小康交代,他17歲,小學文化,2011年6月來靖江打工,9月17日辭去工作,準備去杭州打工。第二天上午,他與19歲的同鄉小馬一起找到也在靖江打工的22歲的堂哥大康,見面后,小康對大康說:“我要去杭州了”。大康說,“你把女朋友帶出來,咱們一塊玩一下。”“那不行。”姜康明白堂哥講“玩”的含義就是奸淫,沒有同意。晚飯時,三人在一起喝了酒,大康再次提出將小康的女友騙出來大家“玩”,這回小康沒有拒絕。于是三人商量后,由小康向女友小劉謊稱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哥哥從杭州來為他過生日,騙小劉出門。晚上十點多鐘,三人一起來到小劉宿舍,找到小劉,說明來意,并將她來到一家小酒店吃飯,試圖將她灌醉,但小劉考慮到明天要上班,堅持沒有喝酒。吃完飯后,已是深夜午時。大康去旅館開了房。四人一起進入房間,小康要求小劉今晚住在這里,其他人隨即離開。在房間內,小康與小劉發生了性關系后,掏出手機聯系大康、小馬過來一起住。兩人進入房間后不久,大康就摸到小劉床上,小劉喊叫并向小康求助,等來的卻是男友采用捂嘴、扯褲等手段,協助大康、小馬對小劉輪流強暴。小劉哭著問小康:“我這樣哭,這樣叫,你不心疼嗎?”小康說,“心疼?事情已經這樣了,我也沒有辦法,小劉,對不起,你過生日的時候你要什么我給你買什么。”“我不要。”小康又捂緊她的嘴,防止她哭喊。直到警察對他們抓捕。
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不容忽視
據審理本案的朱肇曾法官介紹,三被告人屬于第二代外來務工人員,文化水平偏低,對法律認識不深,年輕易沖動,自制力較差,對事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平時他們缺乏健康的娛樂生活,導致精神空虛,在脫離家長的監督,容易走上盜竊、打架斗毆、強奸等犯罪道路。
朱法官呼吁,對于年輕一代外來務工這一特殊群體,家長應加強與他們的溝通,加強監護力度,引導和監督他們走上健康成長的道路。當進公、檢、法、司等部門加強聯系,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使他們學法、懂法,成為知法、守法并能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勞動者。要從科學角度對青少年進行青春期性發育、性心理特點和障礙、性保健和自我保護、性犯罪和預防等方面的教育,培養青少年的性道德,防范于未然。(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