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憂保險理賠遭拒 請人頂包數罪并罰
作者:于志麗 周陳華 發布時間:2013-10-18 瀏覽次數:423
唐某駕車發生惡性交通事故后,因自己沒有從業資格證,擔憂將來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便讓駕駛員頂包,結果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和犯妨害作證罪,要數罪并罰。近日,東臺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趙某本是駕駛員,其自擁有一輛重型貨車跑長途,并長期雇傭唐某當司機,倆人輪流開車,但唐某并不具備駕駛重型貨車的資質。2013年2月15日上午,唐某駕駛貨車闖紅燈時將一騎自行車的行人撞倒在地并致其當場死亡。唐某立即意識到自己不具備從業資格證,保險公司可能會拒賠,便與同車的趙某商量,要求其頂替自己作為肇事者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趙某表示同意。后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唐某負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駕駛機件不符合標準且超載的機動車行經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未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釀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在事故發生后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暨妨害作證罪,最終決定執行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