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車要留心!
作者:馬俐 發布時間:2013-10-18 瀏覽次數:389
市民孫女士將車停在路邊僅僅15分鐘,車內財物就被盜走,而她明明記得自己按了車鑰匙上的鎖車鍵。近日,炮制這起盜竊案的兩名男子被吳中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2012年年底,39歲的劉光(化名)買了一輛二手奇瑞轎車,在蘇州以開黑車為業,平時老鄉李翔(化名)外出需要用車,都會照顧劉光的生意。
2013年3月11日,二人一塊吃過午飯后,李翔搭乘劉光的車,劉光提出要“弄點錢來花花”,這對一起作案多次的老搭檔默契十足,李翔一聽就知道,劉光的意思是用“遙控干擾器”來盜竊他人車內財物。這個干擾器是去年夏天劉光花1000元網購的,能夠發射干擾汽車正常鎖車的信號,當車主用遙控鑰匙鎖車時打開干擾器,遙控鎖受干擾后失靈,車門就不會上鎖,二人可以直接拉開車門竊取財物,事后再把門關上,神不知鬼不覺。
李翔同意后,劉光開始駕車在吳中區兜轉,尋找作案目標。在水香街的一個公交站臺邊,他們看見一輛奧迪TT停了下來,劉光開車靠過去,等女車主下車后,他按住遙控干擾器發射干擾信號。看見女車主走進路邊的一家服裝店,兩人雙雙下車,劉光在店門口守著,看見車主選好衣服走進試衣間,立即給李翔報信,李翔徑直走過去拉開TT轎車車門,偷出一個古奇牌手提包后回到奇瑞車上迅速離開,整個盜竊過程不過幾分鐘時間。
他們將車開至一個無人的地方清點包內物品,里面除了1.6萬多元現金之外,還有身份證、超市購物卡、首飾、化妝品等。二人把現金、購物卡和首飾平分,因為怕留在包上的指紋成為警方破案的線索,他們點了一把火,將包和其他物品燒得一干二凈。
15分鐘后,被盜車主孫女士從服裝店出來,照常用車鑰匙遙控開鎖、上車,卻發現自己放在座位上的包不見了,而車門、車窗和門鎖都完好無損,她詫異之余連忙撥打110報案。
劉光和李翔交代,用這種方式,他們一共作案4起,有時車內僅有幾包香煙或其他小物品,他們盜走后重新關好車門,車主很難發覺他們的車曾經被“洗劫”過。
法官提醒:現在有車一族越來越多,汽車被盜事件也時有發生。對于電子干擾汽車鎖車的案例,建議車主們在鎖車時多留個心眼,鎖車后一定要拉一下門把,看車門是否已經鎖上,如果沒有鎖上,而又按了鎖車鍵,那么你的車很可能被干擾了。這個時候,建議車主不要離開汽車,可以立即將車開走,也可以繼續按鎖車鍵,直至汽車車門鎖上為止。另外,貴重物品千萬不要放在汽車內。也建議網絡購物平臺對商家進行進一步規范,嚴禁出售可能威脅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