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盜竊換來二年半徒刑
作者:劉偉煒 發(fā)布時間:2013-10-18 瀏覽次數(shù):364
他都不記得是哪一年開始吸上毒品的了,只知道自己是吸了戒、戒了吸,終究還是沒有逃脫毒品的魔掌。清醒時的他常常覺得愧對年事已高的雙親,還有弟弟,因為家里已經(jīng)被他“吸”得家徒四壁了。因為吸毒,他無法打工;因為吸毒,他已36歲了還沒有女人愿意嫁給他;因為吸毒,他終于招來了牢獄之災。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謝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家住渡江路附近的謝某某百無聊賴地在人民商場附近的游戲室里玩。到了晚上10點,謝某某溜達出游戲室,在街邊遇見了毒友吳永。吳永約他去某棋牌室玩一下,他很高興地答應了。到了棋牌室的門口,他倆看見這家棋牌室的卷簾門半拉著,里面好像空無一人,于是兩人就彎腰鉆了進去。里面果然沒人,吳永到處翻了翻,從柜臺處翻出一扎包好的一元硬幣(300元),順手遞給了謝某某。謝某某也不推辭,轉(zhuǎn)手就把這扎硬幣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他們隨后還帶走了一條紅塔山香煙和四包玉溪煙。
5月的一天,毒癮又犯的謝某某焦急地在毒販子家門口徘徊,因為他口袋里又是空空如洗。這時,他看見女毒友郭靜(34歲,揚州人)也朝毒販子家走來,謝某某欣喜地迎上去,用乞求的口吻對她說:“我身上沒錢,幫我買些白粉吧!”郭靜很爽快地答應了,隨后買來價值200元的海洛因分給謝某某四分之一,兩人就在東花園的一條巷子里迫不及待地將毒品注射進了體內(nèi)。
緩過勁來的謝某某討好地對郭靜說:“等會兒,我們?nèi)グ盐乙慌笥训碾娨暀C賣了,就有錢了!”郭靜明白他的意思,沒有反對,于是兩人來到了東營五巷的戴某家,偷出VCD、TCL彩電各一臺,共售得644元。銷贓的錢兩人當然繼續(xù)用在了吸毒上。
過了一個月,謝某某又和戴某等三個毒友在荷花池公園東大門門口盜竊了李某剛從外地買回的一箱老爺車牌仿皮夾克,價值9068元。
謝某某因吸毒被警方抓獲。很快,他就積極交待了自己為吸毒曾三次盜竊的事實。由于謝某某的交待構(gòu)成自首情節(jié),因此法院決定對其盜竊罪從輕判決,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繼續(xù)追繳贓款300元以及價值9364元的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