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凌晨冒雨快速執結民工討薪案
作者:董正遠 陸文義 發布時間:2012-04-20 瀏覽次數:410
4月19日凌晨,江蘇省大豐法院執行干警冒雨快速執結了一起農民工討薪案。當26名農民工拿到工資款時,個個喜笑顏開、贊不絕口:“大豐法院執法高效,沒想到這么快就能拿到執行款,這下有了錢購糧種了,法院真是我們農民朋友的保護神。”
2010年3月,申請執行人趙偉、王忠軍等26名農民工跟隨被執行人李志強在大豐搞建筑,工程結束后尚欠26名農民工工資款32.8萬元,有李志強出具的工資欠條為證。2011年2月,大豐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李志強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趙偉等26名農民工工資款32.8萬元。在法律規定的履行期限內,李志強遲遲不予履行其法律義務,后李志強出外打工,下落不明。
4月18日,執行局干警得到李志強可能從外地回來替女兒過生日的線索后,立即安排部署,決定次日凌晨前往被執行人李志強的住處。19日凌晨雖然天氣下雨,但執行干警們不僅放棄了休息時間,而且還需要冒雨執行,但他們克服困難,仍按執行計劃, 5時許來到了李志強的住處,叫醒了睡夢中的李志強,執行法官說明來意后,李志強當即表示“現在沒有錢,無法履行”。執行法官將李志強帶至法院,經過耐心細致地做工作,講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李志強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申請執行人的工資款32.8萬元,其家屬將32.8萬元工資款送至法院。立即通知申請執行人領取工資款,就出了本文開頭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