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順利執結南園市場攤位騰空集中執行案
作者:林星 發布時間:2013-10-18 瀏覽次數:724
10月15日,在揚中法院黨組書記、湯國生院長,黨組成員、楊佳龍副院長及執行局王彤局長的帶領下,執行局全體干警與法警聯合行動,在公安、城管、工商等多部門的配合下,對揚中市南園市場十起攤位騰空案進行集中執行,現已全部順利執結。
2011年10月,原告揚中市市場服務中心與被告黃某、楊某等十人簽訂租賃協議,將市南園市場的十個攤位分別出租給上述被告使用。后因南園市場改造,遂將上述十被告訴至法院,請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2012年6月揚中法院作出判決解除上述租賃合同,并由原告退還清潔費、保證金等費用。后因黃某等并未按判決書履行攤位騰空義務,揚中市市場服務中心于2012年9月12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該院執行局依法向黃某等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后因被執行對象人員眾多,情緒對立,且考慮到“十八大”、春節及“兩會”相繼召開,為維護社會穩定,暫未強制執行。日前,因該市創衛需要,南園市場改造工程在即,申請執行人再次要求法院盡快執行。法院執行干警在多次上門與黃某等人溝通談話無果后,據院黨組安排,擬對上述十起案件采取集中強制執行措施。國慶節前,法院依法張貼公告,要求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義務。同時,為確保案件的順利執行,該院充分依靠黨委政府的力量,與公安、城管、工商、社區、公證處等多部門協調,從人員、裝備、到車輛、物品存放等各方面均制定了周密的執行預案,并于上周五召開部署動員會議,確定于10月15日上午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上午七點多,楊院長一早就來到市場里與被執行人面對面溝通,也許是感動于我們的工作精神,又或許是震懾于法律的威嚴,十位被執行對象最終同意主動將物品搬離。法院也隨即在其攤位騰空后將判決書中確定的保證金、清潔費等案款退還給被執行人。
和諧執行一直是揚中法院在執行工作中貫徹的理念,直到強制執行的前一刻,我院仍未放棄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而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更是我們執行工作永恒的追求目標。這十起攤位騰空案的順利執結,不僅得到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的一致好評,更是我們執行工作理念與目標的完美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