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屢對鄰家小偷小摸 事發獲刑七月追悔莫及
作者:黃偉 許小琪 發布時間:2013-10-17 瀏覽次數:361
小強被公安刑事拘留的時候,剛滿18周歲,臉上仍舊是稚氣未脫。他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使他面臨著牢獄之災。其父母親也是對之前未加認真管教后悔莫及,這次終于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受理小強的盜竊案件后,句容法院一審查明其4起案件竊得財物共計價值1000余元,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小強家住在句容某村,從小就比較聽話,又愛喊人,真是人見人愛。一次,小強跟著父母去鄰居家玩的時候,順手將鄰居家小孩的玩具拿了回來,其父母發現了沒有加以責備,也沒有令其將玩具還回去,而是默許了小強的行為。從此以后小強順走別人的東西就成了家常便飯,鄰居善意提醒,其父母則是充耳不聞。自此,村里都知道小強有點小偷小摸的毛病。
2013年6月,小強覺得自己零花錢不夠用,遂產生了再到鄰居家拿點東西換錢的想法,一個月內四天分別光顧了周圍四家鄰居,進行了大掃蕩。小強從墻外翻進鄰居家,見到什么偷什么,先是竊得左鄰家院子內的銅線賣了100元,不滿足所得,又順手拿走右舍家桌子上的5個硬幣,前房內的銅線(價值600余元)、香煙、零錢,甚至后屋的香煙、魚竿等財物通通都不放過,合計價值人民幣1300余元。2013年7月,小強因形跡可疑被公安機關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訴至法院后,經法官審理認為:小強入戶盜竊,情節嚴重,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