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摔行騙去坑人 被判六月罰一萬
作者:李金寶 發布時間:2013-10-16 瀏覽次數:377
路上攔截出租車假意打的外出,途中瞅準司機剎車機會假裝摔倒跌傷,然后以治傷為由騙取錢財。10月16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伍大俊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2013年4月21日,伍大俊伙同姜永進等人(均另案)經預謀后,由姜永進等人上路攔截出租車,以外出做生意為名,乘坐由沈相炳駕駛的出租車前往江蘇省鹽城市。途中,沈相炳剎車減速時,姜永進假裝摔倒,然后伍大俊以帶姜永進到醫院看病為由,騙取沈相炳人民幣700元;2013年5月14日,伍大俊伙同姜永進等人經預謀后,由姜永進等人從山東省郯城市李莊鎮車站租用周青天駕駛的面包車前往沭陽縣悅來鎮。途中,當周青天剎車時,姜永進假裝被撞傷,隨后被送到沭陽縣悅來鎮醫院檢查治療。伍大俊聞訊后趕至醫院,自稱是姜永進的弟弟,要求周青天賠償1萬元作為補償。周青天遂電話通知其家屬劉梅匯款1萬元到伍大俊一伙的郵政儲蓄卡中。當周青天發現自己被騙后急忙報警,并將持涉案郵政儲蓄卡的伍大俊抓獲。伍大俊等人詐騙犯罪未能得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伍大俊伙同他人流竄以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被告人伍大俊等人在詐騙周青天1萬元的犯罪時,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