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單身女子 小區門口搶奪
作者:劉光亮 發布時間:2013-10-14 瀏覽次數:348
因為嫌自己工作掙得少,便萌生了“搶別人”的想法,于是晚上伺機尋找目標下手,當看到單身女子脖子上戴著金燦燦的黃金項鏈時便尾隨被害人進行搶奪。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2年9月的一天晚上,從外地來到句容打工的男子王某嫌自己的工資少,產生了找行人搶東西的想法,于是王某騎著電瓶車在城區亂逛尋找目標。當行至市郊南門附近時,王某看到河邊休閑小廣場上有很多年紀較大的女人在跳舞,其中王某看到一個四十多歲的長發女子脖子上戴有一件較大的金項鏈,于是產生了搶奪的想法。等到跳舞結束后,王某便尾隨被害人李某從休閑小廣場一直跟蹤到被害人李某所住的小區門口。李某先是將電瓶車停放在小區門口較遠的地方,準備搶奪成功后騎車逃離現場。當一切準備妥當后,王某快步上前趁受害人李某不備,一把搶奪了受害人李某脖子上佩戴的黃金項鏈,由于用力過猛,只有一小截項鏈握在自己的手中。當王某準備騎車逃跑時,受害人大聲的呼救,使得路人發現并阻止王某騎車,無奈之下,王某棄車逃跑,剩下的一小截項鏈也在逃跑過程中弄丟了。經查明,被搶奪的項鏈重達近20克,價值人民幣8000多元。后被告人王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人不備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