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子心切”的劉某在兒子落榜后積極為兒子尋找上學的途徑,沒想到恰恰落入騙子黃某專為落榜考生及其家長挖好的陷阱之中,白白花了一筆“介紹費”,在報警之后劉某才發現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日前,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借高考招生詐騙考生錢財的案件,不法中介黃某以詐騙罪被判刑。

 

去年8月,在邳州某客運站,黃某設立某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點,該招生點宣傳稱只要交納高價費,做“工作”,就可以被某職業技術學院錄取。恰值高考結束,不少落榜考生家長“病急亂投醫”,看到宣傳單后被天花亂墜的說辭打動。不少家長帶著孩子上黃某設置的招生點處咨詢,黃某為促使部分家長等人交高價費,先收部分定金后又偽造該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發給交過費用的沒過投檔線的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的考生家長及考生打消了最后一點疑慮,后再次人均交納數千元不等的高價費。“愛子心切”的劉某恰恰就是其中的一員。黃某在事情敗露之前,已先后收取數人“中介費”高達人民幣46500元。當考生帶著“錄取通知書”去報告,才發現上了當,而之前的招生處早已“人去樓空”,黃某卷著騙來的錢逃之夭夭。受騙的考生及家長們迅速向派出所報了案,后黃某在湖北某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將詐騙款項全部退賠。

 

法院審理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鑒于黃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視其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故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