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情的開始

 

2009年的夏天,青春靚麗的秦亞麗碰到了事業有成的王志剛。雖然王志剛有家室,但是還有情不自禁的被秦亞麗那種美麗所吸引。兩人認識不久之后就開始了交往并發展到男女朋友的關系,甚至互相稱呼老公老婆,關系甚是親密,有時王志剛還幫她的家人買東西,有事情也是立即幫忙,“女婿”身份做的很是到位。

 

漸漸地秦亞麗不再滿足這種沒有名分的情人生活。她希望自己可以得到的更多,甚至完全擁有王志剛。這段期間,陳淑芳也察覺出自己的丈夫有點不正常,經常抱著手機跟別人發短信,但是本著夫妻坦誠相對的誠信就沒有多懷疑。而秦亞麗也一直把“扶正”的思想放在心里,她覺得自己不能做別人一輩子的情人。

 

兩個女人的交鋒

 

20103月的一天,陳淑芳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里面傳來一個高傲的女人聲音“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誰,你覺得你家庭主婦的模樣能配上志剛嗎?現在他需要一個能夠帶得出去的女人當老婆。我要是你的話我會立刻跟他離婚,人還是有自知之明的好,現在你就好好對著鏡子看看自己的模樣吧”說完之后立即就掛了。陳淑芳回撥回去被對方給掛掉了。陳淑芳第一時間就想到她可能是丈夫在外面的女人。被那個女人挖苦諷刺,陳淑芳氣沖沖地找她的丈夫求證,但是王志剛堅決不承認外面有女人。

 

秦亞麗不止一次打電話給陳淑芳,每次都是說完之后就掛掉,不給陳淑芳發問的機會,而且每次打的電話號碼還是不一樣的。陳淑芳為此每天和王志剛爭吵,陳淑芳甚至一度有輕生的念頭,她無法接受丈夫背叛她的這個現實,但是當看到只有12歲的兒子時,她動搖了,她不想就這樣丟下她的孩子。最后她放棄了自殺。

 

丈夫回歸,妻子網上公布小三私生活

 

秦亞麗也不停地在王志剛耳邊催他快點跟陳淑芳離婚,但是王志剛心里一團亂,他舍不得家庭。秦亞麗看著王志剛遲遲不行動,就要求王志剛帶她去他兒子的學校接人,以此要挾王志剛跟他的老婆離婚。兩人矛盾由此開始,并不斷惡化。6月份,兩人關系徹底斷裂。王志剛覺得自己行為是很對不起家庭,他向陳淑芳坦誠了自己與秦亞麗的關系,并希望陳淑芳可以原諒他。陳淑芳看到丈夫的懇求,決定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但是這件事情,陳淑芳不會那么輕易的就放下。她怎么也咽不下這個氣,她不想就那么便宜勾引她丈夫的女人,要好好的“回報”她對王志剛的“付出”。

 

現在傳播速度最快輿論性最大的就是網站,陳淑芳便開始學習上網。一個星期之后便自己注冊一個帳號在網上開始發帖,公布秦亞麗的照片、姓名、手機號等個人信息,同時稱她幾年中已騙過不少男人,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3天后,陳淑芳又利用自己的關系得到以秦亞麗名義的開房記錄并將其也公布到網站上,稱述“我一個朋友幾個月被她騙了二十多萬,搞得家庭支離破碎。而且后來發現受騙的不止我朋友一個。希望以后認識她的或和她交往的引起警覺,別再讓她得逞了!!”。

 

小三追求名譽損失,將昔日情人和他的老婆告上法庭

 

兩張帖子在網站上引起了很大的風波,點擊率也達到了2900023700次,甚至多達幾百人回帖評論。秦亞麗當天就與該網站進行交涉要求刪帖,管理人員當天就進行了操作,將該帖子刪除。但是她的生活工作還是受到很大影響,很多同事都在背后討論她。她的手機每天都有陌生號碼打過來。秦亞麗認為該帖子致使她的生活遭受嚴重影響,對其個人名譽構成極大傷害,對其精神健康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名譽權,將自己昔日的情人和她的老婆以及該網站告上了法庭。

 

法院最后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判決網站上有言論自由權,并且該網站及時刪帖,不承擔賠償;王志剛夫婦支付1.1萬元精神撫慰金,互負連帶責任并在網站上公布道歉信一周。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