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五項措施提高刑事審判質量
作者:錢厚明 孔年霞 發布時間:2013-10-11 瀏覽次數:528
今年以來,姜堰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從五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辦案質量,防止冤假錯案發生。截至九月份,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307件,服判率達93.5%,上訴后發回重審改判率為5%。
依法獨立履職。嚴守法治原則,排除非法干擾,正確處理好獨立審判與各種監督的關系,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刑事審判權,及時準確查明事實,正確應用法律,依法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
加強審判管理。摒棄對案件審理工作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建立符合訴訟特性的審判管理新模式,保障獨任庭、合議庭依法行使職權;堅持庭務會案件討論機制,加強庭長及分管院長的審判管理監督職責;審判委員會委員依法認真履職,通過現場聽審、查閱卷宗等方式增進對案件的了解,討論案件時全面、客觀、公正、獨立地發表意見。
加強證據審查。準確把握刑事證據審查標準,正確理解運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探索建立保障證人出庭作證工作機制。凡是審理過程中發現證據事實不清楚等問題的,一律休庭核實或者要求檢察機關補強證據,全面審查、判斷、甄別并合理運用證據。
擴大司法公開。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提高刑事案件陪審率;認真開展“千人聽案評案”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情民意員組成“觀審團”參與庭審;所有刑事案件的庭審做到同步記錄、錄音、錄像,并刻錄光盤附卷;凡是符合公開條件的裁判文書一律上網公開;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聯系,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宣傳報道刑事審判工作和案件審理情況。
發揮律師作用。尊重律師,為律師履職、開展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庭審中充分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確保形成訴辯對抗、法官居中裁判的訴訟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