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八年堅持不懈 狡猾“老賴”難逃法網
作者:劉新榮 發布時間:2012-04-19 瀏覽次數:504
原告儀征某照明公司與被告廣東某電器公司買賣合同貨款糾紛經訴訟,儀征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及股東黃某共同清償原告欠款96萬元,被告在判決生效后遲遲未履行,原告于2004年向法院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黃某具有極強的規避執行意識,很是狡猾,一直在與法官玩“躲貓貓”,在案件審理期間,就將自己的股權無償轉讓給親屬,企圖從該公司抽身脫離;另一方面,他與親屬涉嫌串通虛假訴訟,并向當地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其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都被查封。為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儀征法院執行法官多次赴廣東調查取證,都未查到被執行人有其他動產可供執行,暫無財產可供執行,只能輪侯查封,等待時機取得被查封的不動產的處置權。
從2004年到2010年,8年間,該院法官每年都遠赴廣東對被執行人的不動產進行續查封,但黃某通過當地法院也早早地進行了續查封,但該院仍堅持不懈,終于在2011年9月,執行法官發現黃某的多處房產未進行續查封,趕緊及時高效地查封了房產,隨后請求當地中院予以協助進行評估拍賣。黃某在此形勢下,知道已經無法再躲避,狡猾的“老賴”終于出面和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近日,黃某將執行款全額匯到儀征法院,終于使這起規避執行長達八年之久的拖欠買賣合同貨款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