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接固話線路充值虛擬幣倒賣 4李鬼維護員落網領刑
作者:華茜 紀以超 發布時間:2013-10-10 瀏覽次數:402
您是否有過收到電話賬單發現產生了根本沒有使用過的充值資費的經歷?法官提醒,這時候要小心自己家的電話線路被人盜接了。近日,惠山法院審結了一起盜接固話線路充虛擬幣并倒賣的盜竊案,4名被告人依法分別被判處4年6個月—8年的不等有期徒刑以及3000—5000元不等罰金。
田某和林某兩人原來都曾做過寬帶維護員,在工作中發現,只要偷接固定電話線路,就能給各種賬號充值,就利用工作之便偷偷給自己的QQ號充值。2009年11月,兩人失業后一時找不到工作,決定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術”謀條財路,萌生了把虛擬幣倒賣出去轉化成現金的念頭。合謀后,兩人分頭行動。
林某買來了7張偽造的身份證,田某用這些假身份證分別注冊了淘寶賬戶并開通銀行賬戶,在淘寶上聯系虛擬幣的買家。確定交易后,兩人就流竄在市內各個電信交接箱之間,尋找“目標”。為了不引人注意,兩人特意背著做寬帶維護工作時用的工具包,工具包上帶有電信的標識,即使被人看到了,就用“在做寬帶維護”作掩飾。某日,兩人撬開了一個交接箱,用自制的工具連接到一根電話線上,盜取了該電話的賬號并對網絡游戲、QQ號等進行了充值,然后把記下的充值賬號和密碼發送給淘寶上聯系好的買家。
在網上,兩人虛擬幣的售價很低,價值60元的虛擬幣通常以29元出售,所以銷路很好,越來越多的游戲玩家和QQ用戶向他們購買虛擬幣。2010年4月,林某又吸收了李某和張某加入,由田某專門負責網上“接單”,林某教李某和張某盜打電話充值。至2012年5月底,四人通過盜打固定電話的手法充值虛擬幣共產生電信資費50597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等人以牟利為目的,采用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充值虛擬幣,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屬共同犯罪。法官指出,對于盜接通信線路,很多人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以為只是鉆了通信設施的空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號碼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施而使用的,依照盜竊罪定罪處罰。同時,法官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維修人員和通信設施的管理,及時查找漏洞,保障廣大用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