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交車擋在自己前面險些撞到上面,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被告人王某不由分說逼停公交車,并對司機進行毆打,最終報警被警察查個酒駕現行。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28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某在飯店與朋友吃完午飯后準備騎車自己的摩托車。因為中午喝了兩瓶啤酒,本來酒量不大的王某弄得滿身酒氣。當騎車行至公交車站時候,王某突然發現車站里開出一輛公交車,擋住了自己的去路。由于酒后騎車以至于車速過快,王某趕緊急剎車,險些“吃”了公交車的“屁股”。然而,這件事情并沒有完結,停下車來的王某頓時火冒三丈,認為公交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讓自己差點要了命。于是,王某立馬啟動了摩托車,以最快的速度超車,騎到了公交車的正前方,然后又緊急剎車停了下來,擋住了公交車的去路。此時,還不知道發生什么情況的公交車司機發現王某堵在車前大罵自己,于是公交車司機下車與王某理論時被王某毆打。很快,警察在場圍觀的群眾報警下來到事發現場,后民警將被告人王某帶到派出所調查,經酒精呼氣測試發現被告人王某有酒后駕車嫌疑。經鑒定,案發時被告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9mg/100ml,系醉酒駕駛。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依法予以懲處,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