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幫他撿鞋子,卻被轎車撞到在地,送入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鞋子主人確是百般爭辯,不肯承擔責任。妻子再也看不到丈夫回家的身影了。這是誰的鞋子,為什么會在路中間,鞋主為什么不肯承擔責任,這究竟又是一起怎樣的交通事故?近日,新北法院審理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好心撿鞋,卻遭到飛來橫禍

 

前年底,程某開車帶著謝某出去辦事,由于大意,與駕駛二輪摩托車的劉某相撞。幸好,雙方駕駛的速度不是很快,沒有造成很大的人員傷亡,只是劉某的腳部受了點傷,雙方的車子有點破損。因事故不大,他們就決定到路邊私下解決。由于腳部受傷,劉某不方便拿落在摩托車旁邊的鞋,謝某就主動幫助劉某撿拾皮鞋。這時方某駕駛一輛轎車飛馳而來,謝某躲閃不及,被撞倒在地。這場想不到的交通事故讓程某和劉某目瞪口呆。程某立即拿出手機撥打了112,隨后又通知了謝某的家人。當謝某妻子林某和女兒趕到醫院搶救室門口的時候,醫生已一臉惋惜地出來了。林某怎么也接受不了連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沒有見到的事實,當即就昏倒了。

 

鞋主推卸責任,虛情假意

 

劉某在林某的病房里對她們母子說道:“你們要節哀順變,我們都看到他被撞的事實,到時候我們可以給你作證的,一定不能放過那個肇事司機”“你這樣說,就是你沒有責任是吧。我爸爸是幫你揀鞋子才會被撞的,你們幾個人全部都有責任,一個也跑不掉。”謝某的女兒氣憤對著劉某他們吼道。

 

他們完全不顧醫院這個場合,直接爭執起來,互不相讓。劉某一改安慰人的臉面,對著林某母女直接扔下話“反正這個不管我的事,又不是我撞得他,你們也不要瞎冤枉人”。說完之后直接離開了醫院。

 

謝某的離世給他的妻兒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林某母女將劉某三人告上了新北法院。

 

激烈的法庭交鋒

 

“在這件死亡事故中,我沒有過錯責任,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我自己也是受害人之人。”劉某在法庭上爭辯道,“更何況也不是我讓他幫我揀鞋的,完全是他自愿的,所以這個責任也應該由他自己負責”林某聽著心寒,自己的丈夫付出了生命幫他撿鞋子,他卻想把責任撇清“我手上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但我不會認可你那么多的賠償費的”劉某接著說道。“你本身就是被保障的對象,而且你也應該由你的女兒撫養”

 

主要肇事者方某同意林某的訴訟請求,但是劉某一直不承認有過錯,堅決認為這是另外一起交通事故,跟他完全沒關系,而且當時他正在處理自己的事故,根本沒有時間去管謝某,也沒有責任去顧及他的生命。林某在法庭上提供了一系列交警的提問筆錄,完全證明他當時可以先報警再處理事故的,而且本身也沒有很大的傷害,完全有能力自己去撿鞋子,這樣謝某就不會為撿鞋而發生事故。

 

法院最后宣判

 

法院先前進行了兩次庭審,后由于案情復雜,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庭審中,劉某仍堅持自己沒有過錯,對謝某的死不應當承擔責任,但法官要他提供相關證據的時候,他卻拿不出證據,但仍是理直氣壯的稱道,我沒有什么證據,但是這件事情任誰理論都與我沒有任何關系的。林某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法官對案件細節和雙方觀點進行了深入調查和詳細詢問,因為雙方不同意調解,法院不再主持調解,進行合議庭評議后進行宣判,林某有權利行使賠償權利人的請求權,對劉某的抗辯不予采納,劉某、程某各承擔15%責任,方某承擔60%的責任。方某賠償林某母女16萬元;劉某賠償16.3萬元;程某賠償5萬元。(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