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職工監守自盜 盜竊單位錢財終獲刑
作者:馬麗萍 朱圓圓 發布時間:2012-04-18 瀏覽次數:535
利用加油站職工便利盜竊會計室錢財,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日前,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黃帥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黃帥,原京福高速公路青山泉服務區加油站職工。2011年10月12日22時許,被告人黃帥至京福高速公路賈汪區青山泉服務區加油站站長室內,拿走該加油站會計室鑰匙。2011年10月13日3時許用該鑰匙打開會計室門進入會計室,在會計室文件柜內找到保險柜的鑰匙打開保險柜,盜竊保險柜內的現金人民幣396098.5元,后又將所盜款項藏匿在距該服務區西南方向約700米處的玉米秸內。當日6時左右,被告人黃某將該贓款起出后帶至家中藏匿。案發后,贓款已被全部追回。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黃某具有自首情節且全部退贓,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