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就在執行勞動爭議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向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司法建議,并得到該局積極回應。

 

今年以來,句容法院在執行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發現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的身份證戶籍地址和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使得在仲裁和訴訟階段勞動者往往以用人單位的通知等書面材料未送達為由進行抗辯,從而導致法院在審理、執行此類案件時用人單位的抵觸情緒較大。為避免此類矛盾的產生,切實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該院對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司法建議: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簽訂送達地址確認書,并隨司法建議書后附上了地址確認書的格式。

 

日前,該院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函,表示該院所提出的問題確實存在,司法建議書提出的改進措施非常合理,并決定在以后提供給用人單位的格式勞動合同中予以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