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全力幫助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
作者:慈延年 李海波 王宜偉 發布時間:2008-10-16 瀏覽次數:518
本網徐州訊:
會上李開文書記強調,加強法院執行工作,幫助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是提高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民心工程,是建設平安徐州、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內容。解決執行難,不能只靠法院自身工作,還必須依靠黨委的堅強領導,必須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必須依靠有關部門的齊抓共管,必須依靠社會各界的協助支持。
會上李開文書記就法院執行難問題提出,一要充分認識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努力推進執行工作的深入高效開展。二要全面推進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當事人依法做到“四個聯手限制”,即聯手限制其生產經營、聯手限制其從業資格、聯手限制其信用等級、聯手限期其工作生活。三要建立健全考評工作機制。通過建立督查有力、獎懲分明的檢查考核機制,促進基層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不斷提高對執行工作的重視程度。法院、綜治部門要密切配合,利用執行工作列入平安建設考核的有利契機,對逃避、阻礙、干預及拒不執行的單位,要取消其評為綜治先進單位的資格。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抗拒執行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地方及單位,經綜治、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五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后,要及時下發《重大問題領導責任查究通知書》,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及有關責任人實行責任查究,直至實施一票否決。四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糾紛調處機制。綜治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進一步完善調解工作制度,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盡量緩解法院的訴訟壓力;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法院系統要進一步加強調解,提高當場履行率,盡量減少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