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四不放過”部署自查自糾活動
作者:郭朝暉 朱小平 發布時間:2008-09-27 瀏覽次數:749
本網南通訊:為了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有效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近日,如皋法院專題召開黨組會,決定從9月下旬開始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開展“廉潔自律自查自糾整頓月”活動,做到“四不放過”。
一、層層動員,不放過一個對象。9月19日上午,召開中層部門負責人會議,傳達了南通中院馬志相院長的講話精神,要求部門負責人將會議精神傳達到位,不放過任何一個對象。各部門相繼召開由在職干警(含借用人員)參加的庭(室)會議,進行廉政教育和政治喊話,把馬院長的講話精神傳達到每一個人,對出差人員進行單獨補課,確保傳達到位不留死角。
二、扎實查糾,不放過一件小事。全院人員嚴格對照《法官法》規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種行為,重點查找是否存在貪污受賄、徇私枉法、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關系人禮賄等行為;通過庭(室)內互查,負責人幫查、紀檢督查等形式,查找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放過任何一件容易忽視的小事情、小細節,自覺糾正不規范不廉潔的行為。
三、全面談話,不放過一個重點。一方面進行層層廉政談話。由分管領導與分管部門的中層正副職、部門負責人與部門在職干警逐一進行廉政談話,主要圍繞干警廉潔自律自查情況、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內容進行,做到人員一個不漏。另一方面,進行重點談話,把2005年以來紀檢信訪、涉訴信訪中被投訴較多或經查屬實的人員作為重點對象,由分管領導和紀檢組長逐人進行廉政談話。
四、莊重承諾,不放過一個崗位。領導班子成員帶頭,不管是審判崗位,還是執行崗位;不管業務崗位,還是綜合服務崗位;不管是院機關崗位,還是人民法庭崗位,每一位干警都緊密結合崗位職責作出書面廉政承諾,該廉政承諾書交由監察室存檔,作為干警職務提拔、職級晉升的考核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