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門前的停車位,地理位置相鄰的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和一家汽車銷售公司長期齟齬不斷。雙方曾采取過各種措施,包括劃定車位、安裝路樁,甚至建起門衛房……最終,糾紛還是通過訴訟途徑得到了完滿解決。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排除妨害案件依法判決,原告小貸公司與被告汽車銷售公司之間土地使用權的實地相鄰界限,以法院委托司法鑒定進行測繪而作出的報告載明結果為準;被告將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權的建筑物(門衛房)拆除;同時向原告賠償300元。

在兩家公司所處的蘇州高新區A路B號、C號兩幢建筑物前可以看到,有一片面積不小的草地,大概能容納十多輛汽車停放。2016年7月份,小貸公司為明確自己的土地使用權,在草地上劃線設定了停車位。此舉引起汽車銷售公司不滿,經常“侵占”車位的同時,其還在劃線區域內建起了一個門衛房。嗣后,雙方多次就此事宜協商一直未能達成協議。2017年8月,小貸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原被告土地使用權的相鄰界限;并判令被告將侵占原告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同時,要求被告賠償占用停車位的經濟損失9萬余元(自2016年7月1日占用起算至2017年8月23日,累計占用天數為419天,共占用11個車位,按每個車位每天20元計算)。被告辯稱,雙方相鄰部位的停放車輛既有原告自己工作人員的車輛,也有被告公司的商品車輛,同時也有到雙方單位辦事的人停車,故不應賠償

經調查,原告小貸公司的“前身”也是一家汽車銷售公司。2009年因債務糾紛,小貸公司提出執行申請,隨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案涉房屋被交付給原告公司抵償債務。

至于兩處房產土地之間的具體界限,其實是有相應宗地圖予以明確劃分的,即土地使用合同書附圖及房地產登記卡附圖: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況,具體包括:宗地權屬界線、界址點位置、宗地內建筑物位置與性質,與相鄰宗地的關系等。但對于原有宗地圖,原被告對其載明的界址點在實地中所對應的位置均有爭議。原告表示,實地中有草坪的地塊系原告宗地范圍內,被告則表示有50米寬度的草坪在被告宗地范圍內。今年1月,法院委托第三方進行司法鑒定測繪,出具新版《土地界址點放樣報告》顯示,被告建造的建筑物,即門衛房越過了雙方土地使用權的相鄰界限。

法院認為,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導致物權變更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效力。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原告已據民事裁定書而取得了房屋的相應權利,故原告與被告作為房屋及使用土地的相鄰方,理應依照相應宗地圖劃分各自土地使用權范圍。在雙方對原有宗地圖均有爭議的情況下,法院委托第三方測繪,且原被告均表示同意以新報告載明的測繪結果及界址點現場照片作為雙方土地使用權的相鄰界限,故法院對此亦予以認可。

關于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占用原告停車位的經濟損失的訴請,雙方在庭審過程中確認,2017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被告公司將其一輛高爾夫汽車一直停放在原告土地使用權界限內。2017年10月31日,被告又將五輛邁騰汽車停放在原告土地使用權界限內。但暫無其他證據能夠證明被告還有其他車輛停放侵犯了原告的土地使用權。故對于被告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法院酌定被告賠償300元。           

【法官連線】

隨著汽車成為大眾消費品,停車位稀缺資源的屬性日趨明顯,由此產生的糾紛也頻頻發生。類似本案情況,一些商鋪可能也會對門前的車位權屬“傻傻搞不清楚”。承辦法官提醒,辦理不動產權時,每一個房屋對應的土地都有對應的土地邊界,雙方應根據各自所屬地界劃分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