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經過第一階段的大學習、大討論,沛縣法院要求全院干警以爭創全國一流法院為目標,努力增強八種能力:

一是要增強服務大局的能力。牢固樹立法院工作只有融入工作大局才能有所作為的觀念,立足審判,強化服務。二是要增強定紛止爭、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要善于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善于做群眾工作。三是要增強處置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解決復雜局面的處置能力。要善于觀察和預測,發現苗頭因案制宜,及早制定預案;要正確對待,采取靈活的方法協調,爭取有關部門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為審判工作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越是情況緊急,越是矛盾激化,越要依法辦事。四是要增強綜合協調各方的協調能力。要綜合考慮與案件本身密切相關的因素,協調好與案件有關方面的關系,化各種阻礙因素、消極因素為良性因素、積極因素。五是要增強法官接受新的司法理念的能力。要克服和糾正長期以來司法工作存在的諸如“重實體輕程序,就案辦案”等不正確的思想傾向和習慣性做法,強化民本意識,由權力行使者向司法服務者轉變。六是要增強勇于探索創新的能力。要在繼承優秀司法傳統的基礎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慎重穩妥地推進審判方式改革,積極大膽地探索審判管理方式。七是要增強服務群眾的能力。要掌握服務群眾工作的方法,積極提供優質的服務,幫助群眾排憂解難,進一步解決人民群眾的“告狀難”和“執行難”問題。八是要增強反腐防變的能力。要不斷完善自己,樹立好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品質修養,做到慎獨、慎微、慎權、慎欲,以優秀的司法品質服人,以良好的司法形象立身,剛正不阿地秉公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