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65,江蘇省常州中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著力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該院保障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

“進軍現代化,關鍵靠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始終是第一位的戰略任務。”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市科技創新大會,常州市委書記范燕青如是說。市委市政府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戰略部署,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常州中院迅速作出反應,院長姜洪魯上任不久,就先后走訪了常州科技局、文廣新局、工商局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和部分創新型企業,深入研究區域內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和面臨的形勢,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出臺了上述意見。

意見分五大塊,共30條,分別從公正高效審理知產案件、改革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加大知產保護協作力度等方面,規范知產案件審判工作。

意見決定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立案綠色通道,對于涉及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創新示范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必須做到依法快速立案,依法快速采取訴前保全等措施;確屬經濟困難的,依法辦理訴訟費緩、減、免手續。

意見要求依法審理涉及本市支柱產業的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案件,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馳名商標、創新成果等的司法保護;依法審理知識產權行政訴訟案件,嚴格審查涉及知識產權的行政非訴案件,促進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依法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加大對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知識產權案件的執行力度,充分運用執行威懾機制和執行工作聯動機制,提高知識產權案件的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

意見提出建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努力形成全方位保護合力。對內要加強業務部門之間的協作,改革知識產權審判機制,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三審合一”的試點工作,啟動知識產權“三審合一、集中提審”的司法保護模式;同時加強刑事、行政、執行和民事審判部門的聯系與協調,統一知識產權案件法律適用方面的認識和司法標準。對外要做好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訴調對接工作,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對接制度。一方面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聯系與協調,對在審理民事、行政案件中,發現犯罪嫌疑線索的,依法及時移送相關機關處理;另一方面加強與工商、質監、科技、文廣新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的聯系與協調,相互及時溝通信息,形成知識產權司法和行政執法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銜接的良性互動。

意見還對加強知識產權司法隊伍建設,及審理中訴訟引導、證據保全、臨時禁令、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等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