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摒棄地方保護主義,高效做好受托案件執行工作。該院對外地法院委托的執行案件講究時效,及時辦理,優先安排時間、人員和車輛進行執行;對所有受托執行案件均嚴格依法執行,充分運用各種執行方法,窮盡法律措施直至案件全部執結,在執行款項到位后立即通知委托法院和申請人,及時兌付到位。同時,針對受托案件中債務糾紛案件占絕大多數的特點,該院在加強說服教育的同時,采取各種強制措施及時控制執行財產,有力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截至68,該院共受理外地法院委托執行案件7件,申請執行標的127.3萬元,其中6件案件已全部執結完畢,執行到113.6萬元,受到委托法院及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