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棲霞法院全面推行審委會委員聽庭制度
作者: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5-29 瀏覽次數:716
本網南京訊:南京棲霞法院自2007年下半年開始試行審委會委員聽庭制度以來,效果良好,現已將該做法全面推開。該院做到了“五個到位”。一是制度到位。將委員聽庭制度寫入《棲霞法院二五改革綱要》、《棲霞法院法官業績考評工作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委員聽庭的多種情形,包括承辦人認為案件重大、疑難,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可在開庭前3日要求委員直接聽庭,影響較大的再審案件也可以申請委員聽庭,院長認為有必要時可直接通知委員聽庭,以及其他情形。二是組織到位。委員聽庭由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聯絡,承辦人將開庭時間、開庭地點及主要案情書面提前報審管辦,聽庭委員事先必須閱卷,熟悉解案情后方可參加聽庭。三是意識到位。各委員和合議庭成員都充分認識到委員聽庭的重要性,牢固樹立聽庭制度有利于更加高效地實現社會正義的意識,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四是人員到位。規定所有委員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全部參加聽庭,請假要得到院長的同意,分管院長必須參加聽庭。五是措施到位。規定應當聽庭而不聽庭的委員必須直接向院長解釋原因,應當申請委員聽庭而不申請的,若后來因案情匯報不清楚而被上級法院發改的,即便經審委會研究,也一律定為錯案或差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