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近年來,新北法院將金融案件作為執行工作重點,多措并舉,切實增強執行能力維護金融安全。5年來,該院共收涉金融執行案件78件,標的達897萬元,已辦結60件,未結18件,未結原因與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差和銀行審核不嚴有著極大的關系。有鑒于此,新北法院及時向金融機構四條建議:1、加大金融機構放貸的審查力度,嚴格規范手續,從源頭上防止不良貸款;2、加大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執行威懾機制和聯動機制作用,形成社會合力,共同破解金融案件執行難;3、創新執行工作方法,建立綠色通道制度,提高執行效率;4、創立交流互動機制,強化溝通、協調,及時掌握案件發展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