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政府大力支持法院實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作者:徐蕾 發布時間:2008-04-22 瀏覽次數:806
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近日出臺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東臺市政府的主要領導對此給予了充分肯定。
東臺法院為切實關注民生,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研究制定了《關于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加害人無賠償履行能力的刑事被害人,給予一定的救助。《規定》確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實施救助行為,所需資金由財政撥款、社會捐贈等組成,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救助金額的確定主要參考刑事被害人實際損失,結合被害性質和被害程度,實施一次性救助,救助限額為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