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慪氣不冷靜 放火燒妻獲徒刑
作者:張文坤 張繼遜 發布時間:2012-04-16 瀏覽次數:450
4月11日,徐州市銅山區大許鎮司法所舉辦社區人員矯正學習班現身說法會。張某沉痛地講述了他放火燒妻獲徒刑的犯罪經過和感悟,給矯正對象們上了生動一課,大家在談體會時都動情地說:張某的事使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到了沖動是魔鬼,遇事不冷靜就要吃大虧。
張某家住張瓦村,今年44歲。2009年11月2日,因與妻子慪氣不能化解,將柴油潑在妻子居住的東屋床上,放火點燃后離開現場。后被人發現及時撲滅,才沒有釀成大禍。妻子遂將其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雖沒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大許司法所所長耿美俠在總結時說:“夫妻相處,要應對生活的許多事情,難免磕磕碰碰,發生矛盾糾紛。需要警惕的是,夫妻一旦生氣,特別需要冷靜處理,萬不可感情行事。但遺憾的是,不少人都理智控制不了感情,做出了蠢事,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