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8年第一季度,響水法院共審結外地人犯罪案件23件計33人。外地人增多,籍貫以鄰縣域為主,并呈增長態勢。犯罪類型來看,主要是涉財類型案件,審結外地人案件中盜竊12件計19人,搶劫1件計2人。

一是多種形式進行法制宣傳。通過舉辦法律咨詢、傳單發放等形式進行普法教育,并實時召開集中宣判大會,并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予以報道,營造嚴打聲勢,震懾不法分子,鼓舞群眾斗志,提高外地人的法制觀念和守法意識。

二是重點打擊首要分子。對于外地人犯罪的組織者、領導人員、骨干和積極人員利用哥們義氣組織他人共同犯罪,要依法嚴厲打擊。一旦發現有其他罪行的,依法實行數罪并罰,依法該重判的要堅決從重處罰,確保重點打擊,絕無遺漏罪行。

三是法律面前,同城待遇。針對外地人犯罪案件不偏不倚,特別是外地人與本地人共同犯罪案件,法律適用上一律平等。對于有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人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體現法制精神,給予外地犯罪分子相同改過自新的機會。

四是注重異地配合,加強協作管理。針對外地人異地作案、流竄作案增多,主動與異地檢察、公安等部門配合,疑難復雜、影響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審理中及時與涉及地區檢察、公安部門交換意見、通報情況,建立起偵、訴、審三方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良性機制。